的工程和未完工程一览表;提出财务决算分析;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对不合格的提出返回复修意见。
5.要求建筑物四周两米以内的场地平整,由本项施工所造成的障碍物已清除。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1.工程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向开发商递交竣工报告,设计、施工单位向开发商提交图纸。
2.开发商验收。开发商根据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关键部位施工纪录,初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
3.共同验收。以开发商为主,组织用户、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银行、质量监督等单位共同检查,评定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
单项工程经过共同验收,验收合格者由验收单位填具验收证书,由质量监督部门发给工程质量等级证书。
总体开发项目建设完毕后,经过共同验收,还要进行综合验收。
4.编制工程决算。竣工决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开发商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每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在向开发商提出有关技术资格和竣工图纸的同时,都要编制工程决算,办理财务结算。工程决算应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
5.编制并移交竣工档案。开发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是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和进一步改造、扩建的依据,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技术档案。开发项目竣工后,要认真整理和清绘竣工图纸等,并按规定移交给使用单位和城市建设档案馆。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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